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CCAR-121.593 款规定,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必须遵守关于应急出口座位的有关专用政策和程序。每名旅客应当遵守航空公司的机组成员或者经授权的其他雇员所给予的、执行按照本须知卡制定的出口座位限制的指示。下面所规定的内容将为出口座位旅客提供信息和指导。
一. 坐在出口座位旅客的义务
请坐在出口座位的旅客仔细阅读《出口座位旅客须知卡》,遵守执行机组成员指示。
(1) 在正常情况下,请勿触动应急出口的门把手。
(2) 在应急情况下,坐在出口座位的旅客将优先作为实施应急撤离的援助者。
(3) 如果旅客拒绝遵守机组成员发出的关于遵守出口座位限制的规定指示,且拒绝换至一个非应急出口的座位,国航可以拒绝运送该旅客。
二. 在出口座位就座的旅客应当具备的能力
(1) 确定应急出口的位置;
(2) 认出应急出口开启机构;
(3) 理解操作应急出口的指示;
(4) 操作应急出口;
(5) 遵循机组成员给予的口头指示或者手势;
(6) 收藏或者固定应急出口门,以便不妨碍使用该出口;
(7) 评估打开应急出口是否会增加由于暴露旅客而带来的伤害;
(8) 评估滑梯的状况,操作滑梯、并在其展开后稳定住滑梯,协助他人从滑梯离开;
(9) 迅速地从应急出口通过;
(10) 评估、选择和沿着安全路线从应急出口离开。
三. 不宜在出口座位就坐的旅客
(1) 年龄不满15周岁的旅客;
(2) 携带婴儿(儿童)的旅客、65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及伤残病障孕等旅客;
(3) 须使用加长安全带的旅客;
(4) 该人缺乏阅读和理解本条要求的、由合格证持有人用文字或者图表形式提供的有关应急撤离指示的能力,或者缺乏理解机组成员口头命令的能力;
(5) 该人在没有隐形眼镜或者普通眼镜以外的视觉器材帮助时,缺乏足够的视觉能力导致缺乏本须知第二条所列出的一项或者多项能力;
(6) 该人在没有助听器以外的帮助时,缺乏足够的听觉能力听取和理解客舱乘务员的大声指示;
(7) 该人缺乏足够的能力将信息口头传达给其他旅客;
(8)该人的两臂、双手和双腿缺乏足够的运动功能、体力或者灵活性导致:
A. 向上、向旁边和向下达不到应急出口位置和应急撤离滑梯操纵机构;
B. 不能握住并推、拉、转动或者不能操作应急出口操纵机构;
C. 不能推、撞、拉应急出口舱门操纵机构或者不能打开应急出口;
D. 不能把与机翼上方出口窗门的尺寸和重量相似东西提起、握住放在旁边的座椅上,或者把它越过椅背搬到下一排去;
E. 不能搬动在尺寸与重量上与机翼上方出口门相似的障碍物;
F. 当移动障碍物时不能保持平衡;
G. 不能迅速地到达和走出应急出口;
H. 在滑梯展开后不能稳定该滑梯;
I. 不能帮助他人用滑梯离开。
(9) 其他不适合安排在出口座位的旅客。
四. 可以向机组提出调换座位的情况
(1) 属于不宜在出口座位就座的情况的;
(2) 不能确定自己是否具备应当具备的能力的;
(3) 为了履行出口座位处的功能有可能伤害其身体的;
(4) 不能履行出口座位处可能要求其履行的职责的;
(5) 由于语言、理解等原因,不能理解《出口座位旅客须知卡》内容和机组成员讲解内容的。
如果您想把您的座位更换到一个非应急出口的座位上去,请找客舱乘务员联系。
如果您不能理解此规定的内容,请告知国航的工作人员。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凡是不能看懂此须知的人,禁止坐在应急出口的座位上。
非常感谢您对此规定的理解与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