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券
如何用券
如何退款
升舱后客票变更
1
2
3
4
左右滑动
购券须知
  • 购券方式:登录中国国航APP、国航移动网站、国航微信小程序、国航支付宝小程序线上购买。
  • 购券用户:成人。
  • 购券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 购券旅客类型:已成功完成企业客户身份认证的旅客。
  • 使用限制:每张电子升舱券只能使用一次,不能改签。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如客票发生变更,电子升舱券可按退款须知办理退款。
  • 券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90天(含)内有效。
  • 购券限量:旅客账户中至多只能有3张未使用的差旅专享升舱券。售卖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温馨提示:如您的账户中已有3张或更多差旅专享升舱券,将暂时无法购买新产品)。
  • 使用人限制:完成企业客户身份认证的用户本人及其常旅客受让人。(敬请确认中国国航APP注册信息及常旅客系统中登记的受让人信息正确)
  • 电子发票: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要求,电子升舱券购券后完成升舱并实际成行后,方可通过中国国航APP填开。
  • 行程单座位等级:
    在使用升舱券办理升舱之后,行程单上的“座位等级”将更新为R(公务舱);如需要显示原预定经济舱“座位等级”的行程单请在办理升舱前打印。
    注:如原经济舱客票出自国航自营渠道则不允许在航班起飞前打印行程单,如其他渠道出票请联系出票地确认。
  • ***上述详情可拨打国航销售服务热线95583-1-5进行垂询。***

1
2
3
4
5
左右滑动
用券须知
  • 适用客票:

    (1)客票类型:999开头的单程单段的国内客票。

    (2)适用航班:适用于国航实际承运挂CA代号的国内航班。

    (3)旅行日期:不限。

    (4)购票渠道:不限。

    (5)适用舱位:G/E/Y/B/M/U舱。(每个航班升舱座位额度有限,可能出现售罄,原经济舱客票改退按自愿变更办理。)

    (6)适用旅客类型:成功完成企业客户身份认证的旅客本人及其常旅客受让人(受让人为常旅客系统中登记的受让人,建立/变更凤凰卡知音账户受让人信息,需提交申请,提交需求30天后生效。具体操作流程,您可以查看中国国航APP、国航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凤凰知音-账户管理查看。)

  • 升舱券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90天有效。
  • 办理渠道:限中国国航APP线上办理。
  • 办理时限:截止至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含24小时)。
  • 办理航班:经济舱同航班(经济舱必须订妥座位)。
  • 升舱后舱位:R舱。
  • 座位限额:在R舱开放销售情况下,每个航班限2人。(升舱座位额度先到先得,可能出现售罄,以中国国航APP支付信息展示页的优惠/减免展示结果为准)
  • 升舱成功的凭证:可在中国国航APP机票订单中查询,手机短信及消息推送将同步进行通知,请务必留存。
  • 升舱后服务说明:

    (1)免费托运行李限额:原经济舱限额不变。

    (2)机场服务:按公务舱标准提供。如发生航班不正常情况时,按公务舱标准办理相关事宜。

    (3)里程累积:按升舱后舱位标准累积。

    (4)登机牌舱位:R舱(公务舱)。

    (5)行程单座位等级:
    在使用升舱券办理升舱之后,行程单上的“座位等级”将更新为R(公务舱);如需要显示原预定经济舱“座位等级”的行程单请在办理升舱前打印。
    注:如原经济舱客票出自国航自营渠道则不允许在航班起飞前打印行程单,如其他渠道出票请联系出票地确认。

    (6)客票号:升舱前后不变。

  • 不适用升舱客票类型:

    有各类特殊标识的客票;各类不允许变更的客票;儿童经济舱客票、携带儿童的成人经济舱客票;婴儿经济舱客票、携带婴儿的成人经济舱客票;已办理或计划申请办理,各类特殊服务及增值服务的经济舱客票。

*特别说明*:如客票包含在上述不适用客票的情况,请勿使用电子升舱券办理升舱。机场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将升舱后的客票,按照自愿变更降回原经济舱。

***上述详情可拨打国航销售服务热线95583-1-5进行垂询。***

1
2
3
4
5
6
左右滑动
退款须知
  • 办理渠道:仅限在中国国航APP服务订单中申请办理。
  • 退券标准:
    A.可退订:

    (1)未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可退订。

    (2)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自愿变更且变更后航班座位为已订妥状态,可退订。

    (3)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退票后,可退订。

    以上情况,可退订。退订后,不能再次购买本期差旅专享电子升舱券。
    B.不可退订:

    (1)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未发生变更,不可退订。

    (2)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自愿变更后没有订妥座位,不可退订。

    (3)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未发生退票,不可退订。

    (4)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非自愿签转至其他航空公司的公务舱或更高等级舱位旅行,不可退订。

    以上情况,不可退订,也不能再次购买本期差旅专享电子升舱券。
    C.非自愿变更情况-可退订:

    (1)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客票非自愿降至经济舱后,可退订。

    (2)已办理升舱绑定航班后,其他类非自愿情况下,未成功使用差旅专享升舱券,可退订。

    以上情况,可退订。退订后,如有再次购券需求,请拨打国航销售服务热线95583-1-5进行垂询。
  • 退款手续费:免费。
  • 退款操作:

    (1)券的有效期内,通过中国国航APP服务订单提交退订申请,审核通过后,自动退款。

    (2)券过期未办理升舱绑定航班,自动退款。

    电子升舱券审核通过后,如在15个在工作日内未能到账,请联系您购券时的支付银行或支付商客服。

***上述详情可拨打国航销售服务热线95583-1-5进行垂询。***

升舱后客票变更须知
  • 变更规则:

    (1)自愿签转其他航空公司:不允许。

    (2)自愿变更或退票:允许。客票变更规则、手续费、票价差额、退票费均按照升舱前的经济舱舱位水平办理或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国内客票运价规则。

    (3)使用凤凰知音会员里程奖励兑换升舱:不允许。

  • 办理渠道:

    (1)改期:原经济舱购票地点,或国航电话销售服务热线,或国航直属营业部及机场售票处。若原经济舱客票是大客户协议价格,在国航直销渠道改期时,需补齐正常无协议价格差额,建议优选在原经济舱购票地点改期。

    (2)退票:原经济舱购票地点。

***上述详情可拨打国航销售服务热线95583-1-5进行垂询。***